中國恢復國際海事組織成員國合法席位50周年
50年前的3月1日,中國恢復國際海事組織成員國的合法席位,以開放合作、互利共贏的胸襟,讓世界航運更美好。
每一次突破
1971年
聯合國第26屆大會通過決議,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。
1972年5月23日
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(簡稱“海協”,國際海事組織前身)第28屆理事會通過決議,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有權在“海協”中代表中國的唯一政府。
1972年9月20日
“海協”秘書長科林·戈德受邀來華訪問,商談中國政府參加“海協”和接受“海協”保管的有關國際海事公約的法律程序等問題。
1973年3月1日
中國恢復在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的合法席位。
1973年11月13日至23日
“海協”第8屆大會在倫敦召開,我國派代表團參加,這是中國加入“海協”后,首次正式參加國際海事大會。
197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
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“海協”召開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會議,審查《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》。這是新中國第一次出席修訂國際海事公約的外交大會。
1975年11月3日
“海協”第9屆大會在倫敦召開,中國首次擔選“海協”B類理事國。會議通過決議,批準中文作為“海協”官方語言之一。
1980年9月17日至28日
“海協”在中國舉辦“亞太地區防止海洋污染座談會和考察”,這是中國參加“海協”后,首次組織國內“海協”活動。
1981年11月9日至20日
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“海協”第12屆大會,代表團團長郭健擔任大會第二副主席,這是我國第一次擔任大會領導職務。
1989年10月9日
IMO第16屆大會上,中國首次當選A類理事國。
2005年11月21日至12月2日
IMO第24屆大會上,中國駐英大使查培新被推選為大會主席,中國在恢復參加IMO活動以來,首次擔任該組織最高會議的大會主席。
2015年6月15日
時任中國航海協會理事會主席徐祖遠當選首屆IMO海事大使。
2017年12月
IMO理事會第119屆會議在倫敦總部召開。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副司長張曉杰當選為會議主席。這是中國代表首次當選理事會主席。
50年來,
中國從被動參與到主動引導
從遵循規則到參與制定規則
從恢復合法席位到連任17屆
國際海事組織A類理事國
……
在融入國際海事規則制定和全球海事治理的過程中,中國的每一步都鏗鏘有力。中國將繼續尋求海上戰略合作最大公約數,為構建海上安全命運共同體分享中國經驗、貢獻中國智慧,共同推動世界航運健康可持續發展。
國際海事組織(IMO)
國際海事組織(IMO)是聯合國負責國際海事領域事務的專門機構,其前身為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,根據1948年《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公約》于1959年1月6日正式成立,1982年5月22日更名為國際海事組織(IMO)。
IMO總部位于英國倫敦,主要議事機構包括大會、理事會和5個委員會(海上安全委員會、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、法律委員會、技術合作委員會和便利運輸委員會)。
IMO大會每兩年選舉出40個成員國組成理事會,在大會休會期間履行大會職能,并負責制定戰略、審議預算及行政人事管理等重要決策事項。其中A類理事國10個,為在提供國際海運服務方面有最大利害關系的國家;B類10個,為國際海上貿易方面有最大利害關系的國家;C類20個,為代表世界主要地理區域的重要海運國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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